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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待遇落地

2021-10-26 19:38:41     本站编辑     本站原创     5610次

名词解释:

1、国谈药,即国家谈判药品,是由国家集中组织谈判确定的药品。

2、“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2021年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100种,其中实行单独支付的药品83种。今后将依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不少患者反映,国家谈判药在医院买不到,要到药店购买,而很多药店又不报销,增加了群众的医疗负担。聚焦这一问题,省医保局将建立国家谈判药双通道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群众用上用好国家谈判药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民生实事加以大力推进。

 

719日,省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机制将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需求,并纳入医保支付。此举也标志着国谈药落地迈出最后一步。

 

全省统一标准遴选定点药店

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供应保障合力。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全程安全监管可追溯

“国谈药”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药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机制,落实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责任,确保“双通道”管理药品质量安全。存储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要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承担储存、配送任务。

异地就医纳入结算范围

参保患者省内异地就医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非直接结算的,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我院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医保局号召,落实参保人员使用国谈药待遇,规范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使用经办工作,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医生线上线下培训。

图片2.png        

 

 

参保患者使用“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办理流程图.pdf

国谈药零售药店覆盖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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